学会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系统 办事指南


申报对象省科协所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高校科协
申报条件 (一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学会、高校科协;
(二)具备实施学术交流活动的能力,有必要的工作积累和工作经验,基本工作条件(人员、办公条件、经费保障等)有可靠的保证;
(三)学会建有党支部,党建工作活跃;
(四)申报内容、活动类型符合《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支持方向;
(五)活动应以专家为主导,其中领衔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;
(六)其他需具备的条件。
申报要求 (一)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、高校科协须为学术活动的第一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。
(二)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必须2017年度年检合格,含2018年度新加入省科协的学会。
(三)申报项目须在湖北省境内举办。
(四)每单位原则上申报1项,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注明牵头单位。
(五)申报项目于2019年内启动并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。
(六)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,需在活动结束30天内,将活动总结、签到表、3-5张活动照片、相关学术论文等体现活动成果的书面材料(一式一份)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,由学会部统一编制重点学术活动集。
资助类型 (一)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。选题侧重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领域,须有我省本学科领域权威专家领衔,会议规模30-50人;
(二)青年科学家论坛。论坛正式参会代表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参会代表人数的2/3为40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,会议规模100人以上;
(三)前沿高端学术交流活动。以主题前沿性、人员专业性为主要特征,重点支持在我省召开的前沿高端的区域性学术会议,会议规模200人以上;
(四)综合交叉类学术交流活动。鼓励学会之间、学科群之间联合举办,会议规模300人以上,有2名以上院士参加。
资助标准 学术沙龙2-3万;
青年科学家论坛3-5万;
前沿高端学术交流活动5-10万;
综合交叉类学术交流活动10-15万。
特别重大的学术交流活动的资助标准,需经省科协主席办公会另行研究确定。
申报流程在线申请→省科协审核→报送纸质申请→省科协择优资助→报送总结材料。
申报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。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。
需要提交的材料 1.《重点学术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》
2.活动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说明材料。
3.活动结束30天内,上传报送总结报告、签到表、3-5张活动照片、相关学术论文等体现活动成果的相关材料。
项目管理办法 《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鄂科协办〔2017〕46号)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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